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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遴选第二批“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4-03-15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金专业、金课程、金师资、金基地、金教材”的“五金”建设,聚焦专业群课程内涵、教学资源、精品在线课程、教学创新团队、教师教学能力、云教材、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建设,将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一高两有三强应用型人才,努力打造省级一流创新创业学院,学校决定组织遴选第二批“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工作。

一、遴选范围

我校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本次遴选建设项目具体为专业教育类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项目申报者应根据课程的不同属性和功能定位,制定课程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

二、课程建设原则

(一)三种教育融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教育工作新思想,贯彻落实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振兴本科教育新举措,结合我校专业特色,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改革课程内容,把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三种形式融合。提高产教研三融合的实效性是深化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机制的关键核心。专创融合课程要结合区域经济特色和社会发展需求,深入行业、企业、市场充分调研,通过行业企业先进技术、信息资源和市场动向与地方和企业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基地,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实效性。

(三)三种方法融合。树立以专业教育为基础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围绕本专业发展趋势,突出“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案例”的“五新”专业教育,渗透创新创业思想,挖掘和充实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融入课堂教学;将典型案例融入课堂教学;将模拟实践训练融入课堂教学,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

三、课程建设目标

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结合专业特色,实施“课程+双创”叠加设计,建设15-20门“专创融合”示范课程。

四、经费支持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20247月—20257月),经费为5000/项。

五、课程建设要求

(一)课程选择与定位:课程建设项目应为已面向在校学生正式开课的专业教育类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课程教学应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二)教学内容与资源:“专业课+双创课”叠加设计,坚持学习产出导向,课程内容来源产业需求,校企联合命题,将产业的真实问题转化为教学内容,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创业意识等内容与课程知识点有机结合,引导学生基于产业需求开展创新研究、产品开发,鼓励学生基于本专业创新创业。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等教学素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发挥“1+1>2”叠加教育效应,加大课程教学成果转化力度。

(三)教学设计与方法:同一课程实施校院共建1+1”教学模式,即:“专业理论+双创实践”联合授课、联合考核、联合孵化模式。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设计,提倡小班化教学实施项目制教学,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构建创新创业实践场景,实施基于应用场景的沉浸式教学,促进学生了解行业、深耕专业,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四)教学活动与评价:同一门课实施1+1”双考核制,即:“专业理论+双创实践”双考核制,考核专业课程理论知识和运用专业知识创新创业能力。充分考虑不同专业特色,遵循“一课一案”的原则,设计突出应用能力导向的课程考核方式,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引入第三方评价,实施课程跟踪评价,建立课程教学评价机制,形成灵活多样的考核评价方式。

(五)课程成果转化:课程负责人应根据课程建设目标规划,引导学生基于专业产生创新创业项目,加强对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指导,促成学生创业项目落地。

六、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课程立项建设中承担实质性工作,且必须已完整讲授两轮次及以上。

(二)项目参与人(包括负责人)在申报表中应按承担项目工作的内容先后排序,一般不少于3人。

七、课程申报程序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报所在学院审批。

(二)各学院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哈尔滨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并签字盖章。

(三)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校级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

(四)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课程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凝练推广课程建设经验和特色做法,固化一批课程教学研究成果,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八、课程验收要求

(一)课程建设要有明确的成果,包括课程大纲、课件、图片、视频等教学资源。

(二)引入第三方评价,实施课程跟踪评价,评价结果达良好及以上。

(三)编写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5个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一本。

(四)录制3个翻转课堂“专创融合”课程的教学实例。

(五)以课程实践为基础,至少与一家企业共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

(六)组织3个以上团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至少获得1个省级及以上的创新创业项目或1个省级及以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项。

(七)课程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率达100%

九、课程申报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各单位务必于2024426日前,将申报书(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hrbucxcy@163.com,纸介稿一式3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302-1。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67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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