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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假期前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4-04-28

各单位(部门):

根据校办印发《关于2024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哈院办发[2024]22号)精神,现对各单位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在五一假期前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排查隐患有效管控校园风险。

二要针对消防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等进行再排查、再整治。要重点开展对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在建工地、地下空间、危险品仓库、实验室、物资仓库、临建用房等事故多发部位的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室、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电路、水电气设施、炊事灶具、消防泵房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等开展隐患排查。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三要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负责人,全力整治问题隐患,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前要采取严密管控措施,确保隐患不演变成事故。

四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加强师生和教职工等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五要在劳动节前加强安全预警提示,尤其要对学生节日出游期间的交通安全、预防溺水、预防拥挤踩踏等进行专门提醒,确保不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六要注重细节抓落实,各单位自检自查工作结束后需将消防安全部分自检自查结果填写在《哈尔滨学院二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手册》“五月份消防安全工作记录”内。并形成书面自检自查报告,自检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手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于 2024年4月30日16时前将纸质报告报校保卫处备案,同时将报告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送交地点:保卫处102办公室

邮箱地址:hxybwczxk@163.com

联系人: 孙岩 17753676566

保卫处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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