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上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4-04-07 14:48:41  李彦萍  点击:

各单位:

按照黑教科规办〔2021〕13号文件《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的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相关表格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结题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结题纸质材料收取:

(1)课题结题汇总表;

(2)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一般课题、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还需提供专家组和专家鉴定意见一套(学校统一组织鉴定);

(4)完整版结题材料2份(浅蓝色封皮胶装,标页码,内容与PDF电子版顺序一致)。

2.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审核登记表数据,可在备注栏里标注。

3.结题材料电子版需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每项单独形成文件;同时还需提供PDF格式完整的电子汇编,必须提供带页码的目录。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附件2)。

4.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如果课题主持人提交的结题信息错误导致的问题,将不再提供更换证书服务。

5.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6.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附件2里的规范和要求中进行操作。

课题结题电子材料(命名方式“教育规划结题+姓名”)、纸质材料收取时间为2024年5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箱:kjc@hrbu.edu.cn

报送地点:行政楼319-1室

联系电话:87505603(内线:5603)

联 系 人:李彦萍  

 

科技处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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