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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专业评估“学校复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8日    作者: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校内专业评估在前期完成“学院自评”的基础上,本学期将开展校内专业评估“学校复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见附件1

二、评估时间安排

(见附件2

三、评估程序

1.审读自评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专业自评表》等自评材料进行审读,形成专业印象和评估线索。

2.现场考察。评估专家依据评估指标,结合专业自评对各专业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流程为:专家组见面会——学院专业建设汇报——专家问询——查阅材料和访谈。

四、工作要求

1.专业评估涉及到专业建设与发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2.请各学院在前期自评自建的基础上,依据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3)及支撑材料参考目录(见附件4)再次优化支撑材料。

3.按照现场考察流程,提前做好迎接专业评估现场考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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