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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12-19 09:08

各学院团委:

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团组字〔2021〕1号)和团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好我校共青团的思想育人、组织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作用,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推动基层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同提升。现在全校各级团组织中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委书记

二、考核方式

(一)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主要围绕基层团组织聚焦落实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聚焦主责主业落实情况。组织本学院学生参与青年大学习的情况;团员和青年围绕“思想旗帜”、“强国复兴”、“坚强核心”、“挺膺担当”四个方面进行专题学习情况;开展主题团日、主题团会情况;本学院团支部书记、学生干部培训情况;学院文化活动开展情况;(2)加强团的基层建设、推进“强基工程”落实情况。强化基层标准化建设,团组织自身建设,包括“三会两制一课”及“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落实、清除空壳团支部、团费收缴等管理情况;强化团员先进性建设,包括发展团员、日常管理、“学社衔接”、“推优入党”等情落实情况;学院“三下乡”、“挑战杯”、团团微就业、大学生“扬帆计划”实习活动、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学代会、青马班、我为同学做实事、社团建设、舆情管控等工作开展情况。(3)联系服务青年及维护青年权益工作情况。包括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项目、社会联络工作落实情况;创新创业活动开展落实情况。(4)围绕党政中心、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开展情况。

(二)述职评议形式

(1)提交述职报告及佐证材料。述职报告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通过后,请于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前将述职报告报送至校团委邮箱:hrbutw@163.com。《哈尔滨学院基层团委工作考核指标(2023年度)》(见附件1)自检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团委307室。

(2)现场述职评议。学校拟于2024年12月22日组织开展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专题工作会议,各学院团委书记按照《哈尔滨学院基层团委工作考核指标(2023年度)》(见附件1)开展自检自评,认真撰写述职报告,篇幅控制在2500字,述职报告分三部分:履行职责情况(1500字左右),应重点突出各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附自评表),以实例和数据说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400字左右); 2024年工作目标或努力方向(500字左右)。述职采用ppt形式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3)评审小组根据各学院团委述职评议(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日常工作开展、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等,对各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等次评定由校团委依据考核结果得分由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按照团市委要求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需占一定比例。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校团委将进行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考核等次为“好”的,将在2024年基层团建活动中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意识。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从严治团,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团内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将党的青年工作在基层落实落细为目标要求,做好述职评议相关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基层团组织的直接上级负有开展述职评议考核的直接责任,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本通知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好述职评议。

(三)加强宣传领导。述职评议是贯彻团内民主集中制、落实团务公开的重要体现。各基层团委要加强工作指导,以适当形式对述职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提高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效性,宣传报道相关动态请及时报送至校团委。

联系人:黄婷婷,联系电话:13654649156。



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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