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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班团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1-06-18 15:30   团委

     为进一步落实《哈尔滨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哈院党发〔2019〕29号精神,围绕全团“三力一度”工作格局,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积极推进“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工作,突出以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增强团组织工作有效覆盖和吸引凝聚青年能力,着力破解基层团支部活力不足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工作水平和创新活力,落实、巩固和创新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实施范围   

全校团支部

二、 基本目标   

(一)提升组织的政治活力。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基本要求,突出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团支部的组织设置和工作职责,推动建设权责明晰、组织明确、工作高效、充满活力的班级团支部。  

(二)提升组织的运行活力。推动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加强和改进团支部的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必要的制度建设,双方联动、有效沟通、工作交融、共同进步,在稳步推进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工作的同时,提高联动的灵活性和一体化,实现“班团一体化”发展。  

(三)提升工作的开展活力。通过明确团支部和班委会的工作职责和功能内涵,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促进团支部的工作开展更富针对性、实效性。  

(四)提升团员的参与活力。通过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创新团支部的设置方式、成员配备,促进更多团员学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三、实施路径    

(一)工作安排一体化。建立团支部、班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班团一体化的目标设置,对支部、班级工作和活动进行一起研究、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  

(二)工作执行一体化。对于研究规划好的工作和活动,团支部、班级既要明确工作,更要协同配合,尤其是团支部要发挥好对班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既不要缺位,更不能越位,确保班团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  

(三)考核评价一体化。各基层团委要结合每年年末组织的“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统筹协调好对班团一体化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尤其是在考核标准、评价指标要求进行统筹设计,实现班团工作和干部一起考核,一起评价。  

四、建设内容    

(一)明确职能作用,细化组织设置,完善组织架构。突出团支部在班级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每个班级团支部设置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完善班团一体化队伍建设,明晰班委会设置及分工,明确班委会成员的岗位职责。团支书负责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并落实具体工作,班长兼任团支部副团支书,负责班级日常事务管理,同时协助做好团支部工作。  

(二)严格换届选举制度,推进一体化建设。为更好推动班团一体化进程,应同时、联合进行选举换届。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同时进行群众选举,团员大会充分酝酿,选举产生。形成结合度高、一体化强的团体,及时沟通、开展工作。  

(三)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规范团务工作。团支部应规范开展组织生活,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精神,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团小组会议;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创新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同时结合班委会进行推动班团一体化的研讨活动、工作会议及学习活动等。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做好基础团务工作,要规范团员发展,按规范流程发展团员,要严格团费收缴,加强收缴登记、公示,要加强基础团情统计等;积极开展团员教育管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积极协助党组织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党”候选人全面考察、充分评议,形成团支部意见,并由团员大会讨论通过。有关团务工作相关记载必须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按照制度时间要求进行及时记录。    

(四)规范兼任制度,提高班团一体化程度。建立规范合理的班级团支部及班委会兼任制度,团支书可兼任班长,班长应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其余兼任情况可视实际执行。适应共青团的改革需要,增设新的团干部岗位,例如,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包括党团学工作履历、志愿公益经历、参与团学活动情况、实践活动经历、创新创业创优等)的素质拓展委员或发展委员、负责同学权益服务工作的权益委员、负责网络新媒体的网络委员等。团支部素质拓展委员或发展委员可以兼任班级文体委员、学习委员,团支部权益委员可以兼任班级心理委员、生活委员等。厘清工作职责,明确支部委员会、支部成员在支部职能履行和工作开展中承担的具体责任。  

(五)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指导与监督。学院分团委要成立各级监督体系,多角度全方面对班团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举行相关培训和业务学习,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由各分团根据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在下一学年担任班团委员会内相关职务。考核结果与方案需上报校团委进行审核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团支部要在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强对班级团支部的管理、引导、联系和服务,努力实现共青团组织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人员设置需合理严谨,不得随意增设或少设团干部和班干部职数。  

(二)理顺班团关系。突出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结合支部实际,理顺团支部与班委会关系,发挥团支部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和班委会一体运行、协同工作机制;完善班团工作决策机制,评奖评优、人员推荐等重要事务须经支委会通过,由团员学生大会决定。  

(三)坚持班级事务公开。将与同学切身相关的班级事务公开化,有利于加强同学对班级团支部及班委会的信任,有利于班级的团结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同学们的利益,同时还应广泛采纳同学们对班级事务的意见,集思广益,提升同学们对于班级事务的参与感。  

   

   

                         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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