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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负责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对内对外宣传、校(院)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校报、新闻网、宣传栏、新媒体等校内舆论宣传阵地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传达执行上级组织和校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2.负责拟订校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开展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

3.负责起草与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内部文件等,对落实情况予以检查。

4.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与督查,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并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5.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重点抓好学校“一报一微一馆一网”等舆论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沟通、考核评比和总结提升。

7.负责开展好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开展好师生员工普法工作。

8.负责学校的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的友好往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9.负责规划指导校园文化建设,打造文化建设精品品牌,提升校园文化艺术总体水平。

10.负责舆情信息的搜集、研判和报送等工作,及时反馈民生民情,为学校发展建设营造和谐氛围。

11.负责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构建“三全育人”大格局。 

12.负责全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审批工作。

13.负责学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网络舆情评论员和通讯员、大学生记者团、校史馆解说员等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4.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文件精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根本使命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制定并推进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各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促各学院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3.负责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贯彻到教师入职考核、职称(职务)评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和奖惩等管理环节。

4.负责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做好引进人才包括海外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工作。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5.负责协同相关部门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课程思政”能力,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资源,推动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思政教育体系。

6.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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