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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生处管理职能

1.负责对全校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工作。

2.负责实施学生日常管理,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与评估工作。

4.负责对全校学生开展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等工作。

5.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心理咨询工作。

8.负责学生公寓相关管理工作,强化宿舍的育人功能,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9.负责学生的奖、惩和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做好生活有困难的学生资助工作。

10.负责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做好开学典礼与毕业典礼等相关工作。

11.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

12.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与学生干部的选聘、培训、职称评聘、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