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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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基建管理中心下设四个科室:工程协调科(含拆迁办)、工程技术科、大修改造科、综合管理科。

 

工程协调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拟定校园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

2.组织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等建设文件。

3.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报建、可研、初步设计、规划、土地、施工等建设审批手续。

4.协调组织校内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基础资料、建设标准、使用需求,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工作,拟定设计方案并组织会签。

5.负责收集、整理、移交基建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土地、施工审批资料档案。

6.配合政府部门实施新校区土地征收工作,按政府决策和市财政规定支付征收费用,申报项目结算财政评审。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技术科职责

 

1.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校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三通一平”等现场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工程质量、进度、工期、造价等监管,监督参建单位合同履约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提出工程招标采购计划,编制工程招标技术参数

3.核定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复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配合工程决算审查。

4.组织基建工程竣工预验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验收和建管交接,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回访和保修管理工作。

5.整理基建工程档案资料,向综合管理科移交。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修改造科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财政专项改造工程计划。

2.编制改造工程方案和工程预算。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修改、会签招标文件与合同。

3.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专项论证做好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4.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实施。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组织专业技术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

5.核定实际发生的改造工程项目,复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配合工程决算审查

6.组织竣工处内预验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验收和建管交接,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回访和保修管理工作。

7.收集整理大修改造工程档案资料综合管理科移交。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职责

 

1.负责起草本处综合性的工作报告、总结汇报文件,制作基建工作有关PPT和图册,组织拟订本处管理制度和条例。

2.负责文件、公函的起草、收发、登记、传递基建公章管理工作。

3.负责处内会议的召集、筹备及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影像记录

4.负责科室协调、考勤车辆使用、接待、对外联络、信访等工作,督办处务会有关决定的执行。

5.负责收集整理文书档案图书报刊影像资料以及校园基本建设、市财政专项改造工程新校区土地征收档案资料,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

6.负责办公用品及用水、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劳保用品的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7.负责本处网页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向校园网和校报报送基建信息,做好基建宣传。

8.协助处长对学校划拨本处的经费进行管理。履行经费使用程序,编制统计报表。

9.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编制校园基本建设资金计划,履行工程款使用程序,编制统计报表。

10.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筹备和整理工程申报财审资料,跟踪审计进度。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