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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作者: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本学期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管理评估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一)评估对象

2022-2023学年度毕业论文(设计)。

(二)评估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包括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四方面。

2.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包括组织管理、选题管理、指导教师、评阅及答辩等。

二、评估的程序

评估分院级自评和学校评估两个阶段。各二级学院负责院级自评的组织实施,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学校评估的组织实施。

(一)学院自评阶段:2023112日~1113

各学院按照《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和《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对2022-2023学年度毕业论文(设计)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全面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二)学校评估阶段:20231114日~1121

学校组织评估专家深入二级学院,按照评估指标体系,查阅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进行现场交流和问询,最终专家集体评议,得出评估分值。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总评估情况并形成评估分析报告。

三、评估结论的评定

1.评估指标体系包括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70分,管理评估指标体系30分,共计100分。

2.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得分为被评估论文(设计)的平均分值。质量评估与管理评估得分之和为最终的评估得分。

 

联系人:罗逸文   联系电话:18646135228

 

附件:

1.《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2.《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评估指标体系》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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